在原十一冶搅拌站现有场地上,按施工图及招标人要求完成防城港环保公司除尘灰临时收储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1)扩建料棚(2#料棚),长度与1#料棚一致,宽度约20m,面积约2660.58m2;2#料棚三面(南侧、北侧、东侧)设2m混凝土挡墙,挡墙以上为钢结构,彩瓦封闭。厂房内立柱底部为混凝土支柱(考虑防撞措施);2#料棚与 1#料棚紧邻,连接处不设混凝土挡墙及墙面封闭。在南侧、北侧处各设 1 个进出门。 (2)在2#料棚东侧新建 3#料棚,2#料棚和 3#料棚连接段不做封闭;3#料棚约80.5m×50m(面积约 3375平方米,东西方向7-10#柱与南北方向G-E柱之间成镂空区域作为收灰、储灰和卸灰系统设备安装区域);料棚四周设2m高的混凝土挡墙,挡墙以上为钢结构封闭厂房。立柱底部为混凝土支柱(考虑防撞措施)。 (3)加湿卸灰系统改造;现有混凝土搅拌系统,对该系统5个储料罐的输灰系统进行改造利用于接收吸排罐车运输卸灰、储灰和加湿卸灰,具体包括该新增设氮气管道、储气罐、输灰管路、仓顶除尘、插板阀、星型卸灰阀、螺旋输灰机和搅拌加湿机等。 (4******消防、电气、仪表自动化、土建等公辅配套设施(洗车机等)施工。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 (1)施工过程的所有措施,包括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要求必须在2025年4月25日完成氮气管网铺设安装、储料罐改造接灰及加湿改造系统完成具备吸排罐车放灰和储料罐卸灰使用条件而采取必要的人、材、机投入及加班赶工措施费等,包括氮气压力管道、阀门、储气罐的检测和取证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施工过程涉及的现有地面以上钢结构及设备设施拆除、水池拆除、半地下结构、地下结构等破拆,以及拆除清理出来的混凝土块、多余土方、混凝土块中钢筋割除等由招标人负责处理;招标人破拆清理混凝土结构后,需由投标人清理杂土和建筑垃圾并回填土方至地坪面-300mm标高且压实,以满足施工条件为后续招标人自行铺设钢渣地坪做好工序准备,基础部分的施工在招标人破除清理混凝土结构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后续施工工序,以投标人现场踏勘自行估算综合考虑,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施工所产生的建筑、设备包装材料等垃圾(金属材料除外)均由投标人负责运出厂区自行处置,金属材料垃圾运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4)招标人以现有场地交付,投标人进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所涉及的土方量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本工程土方弃土地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运距按10km算,超过10km不再调整)弃土必须合法合规处理,由此发生的排污费、排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结算时不另外计取。 (5)依据设计及规范规定属于投标人自检范畴的,由投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及让利比率内,不做调整。 具体内容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部分设备甲供)。 (6)未尽事宜详见工程图纸、合同条款及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