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发电机等设备维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三公司船舶分公司“船舶发电机等设备”修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各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舶发电机等设备”修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目前水工工程较多,为保证项目生产,提高船机设备生产效率,对部分有条件的船舶进行修理保养,用以保障船舶设备技术状态。
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中具体内容。
2.2.1本次船舶修理招标不分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2.3 付款条件:承修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委托方才能办理结算手续,未提供发票委托方不办理结算。
2.3.1 付款比例: 按合同双方约定比例支付
2.3.2 支付方式: 委托方应将完工签认单与结算报价单审核并签字确认,承修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在承修方按发票开出之日起******银行转账、金融产品等形式付清全部修理款项,若以票据方式或者保理财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修理款时,支付方不承担相应的贴息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质量、安全、环保三证齐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及其他相关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可提供类似标的船舶修理维修、建造业务2022-2024年的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7 月 15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5 年07 月 20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4.2 本次招标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8 月 04 日 12 时 00分。投标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MS/)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北街91号
邮 编:116081
联 系 人:潘晓华
电 话:******
******银行:******银行大连中山支行
账 号:************7836
2025年07月15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船舶修理 设备物资说明:船舶发电机等设备修理 数量:1 单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