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至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Z[2025]26号
2.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2011年至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面积核实等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万元
5.最高限价:28万元
6.采购需求:
(1)对2011年到2024年已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空间位置和建成面积进行全面分析和核实。并与2023年度土地利用变更调查、“三区三线”划定等数据进行叠加比对,以准确掌握高标准农田的底数、空间分布等现状信息,存在的非耕地面积、交叉重叠面积、虚报面积、生态保护红线内面积、撂荒以及“非粮化”等问题,建立地块档案并提供矢量数据。涉及10个乡镇,14个年度。
(2)对2022年、2023年高标农田项目非粮化面积核实。确定非粮化地块位置信息,建立地块档案并提供矢量数据,指导现场核实服务等工作。
(3)2019年到2024年高标准农田项目“过筛子”排查。对所建工程措施、科技等措施现场逐项逐一核查,确定损坏措施的位置及具体信息情况,建立清单并提供矢量数据,调查项目管护情况,调查平整单元种植情况等,涉及64个村。
(4)建立2026年到203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库。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包含测绘书面成果、图集、表格、矢量数据等及后续服务至本项目所有服务验收合格。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编制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采购项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企业报名人******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
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五、开启(开标)
1.时间:2025年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责任公司(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将拒收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招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服务中心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秋潭路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御江丽景1-604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清照/李倩云
电话:******/******
2025年7月15日